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田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价格:100.27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回售期:2025 年 5 月 16 日至 2025 年 5 月 22 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5 年 5 月 27 日
回售期内“金田转债”停止转股
“金田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金田转债”
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本次满足回售条款而“金田转债”持有人未在上述回售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
的,本计息年度即 2025 年 3 月 22 日至 2026 年 3 月 21 日不能再行使回售权。
风险提示:如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则等同于以 100.27 元/张(含当期利
息)卖出持有的“金田转债”。截至目前,“金田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
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回售期间“金田转债”停止转股,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113046 金田转债 可转债转股停牌 2025/5/16 2025/5/22 2025/5/23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5 年 3
月 22 日至 2025 年 5 月 8 日连续 3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公司“金田转债”当期
转股价格的 70%。根据《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金田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连续 30 个交易日低
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本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 30 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金田转债”第五年的票面利率 1.80%,
计算天数为 55 天(2025 年 3 月 22 日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算头不算尾),利息为
100*1.80%*55/365=0.27 元/张,即回售价格为 100.2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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