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信重工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占用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办理非融资性保函及汇率衍生交易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公司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51,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中信重工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80,000 万元人民币、中信重工(洛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控股”)50,000万元人民币、洛阳中重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安公司”)15,000万元人民币、洛阳中重铸锻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铸锻公司”)2,000 万元人民币、洛阳中重自动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动化公司”)2,000 万元人民币、中信重工(洛阳)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备工程公司”)2,000万元人民币。
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公司拟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孙公司)提供 8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合计本次担保预计最高额不超过 231,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额度事项是
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作出的预计,考虑到未来可能的变化,在实际提供担保时,
公司可在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孙公司)的实
际需求对担保额度进行统筹调剂使用。如在担保预计有效期内新设子公司,公司
对新设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调剂
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
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均为非关联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关于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5 年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根据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被担保 担保额度
担保方 方最近 截至目前 占上市公 担保预 是否关 是否有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一期资 担保额度 司最近一 计有效
例 产负债 担保余额 期净资产 期 联担保 反担保
率 比例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中信重工机 公司全资 资产负 不超过
械股份有限 子公司(含 债率超 80,000 万 以协议 否 无
全资孙公 100% 0 8.85% 为准
公司 司) 过 70% 元人民币
2.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中信重工机 中信重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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