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5-100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召开法定人数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公告临 2025-102 号。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对《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新增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完善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监事会改革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下列相关制度的修订及新增:
1、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3、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4、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5、修订《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修订后名称为《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及员工多元化政策》);
6、新增《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前述事项中:
1、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事项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事项仅需董事会审议,但由于涉及监事会职权调整,故待《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3、修订《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及新增《董事离职管理制度》仅需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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