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编号:公司-董-020-2025-V2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成员及员工多元化政策
第一条 目的
本政策旨在列载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维持一个成员多元化的董事会以及员工多元化而秉持的原则。
第二条 政策声明
(一)在董事会任命及员工选聘方面,本公司一直以来实行着多元化政策,并已在现时董事会的组合中反映。
(二)因此,本政策旨在将本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及员工多元化政策正式编制成章,并配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 C1《企业管治守则》的要求。
(三)本公司视多元化为一个宽泛概念,并相信要获得多样化的观点与角度,可以从多方面的因素考虑,包括(但不限于)技能、地区与行业经验、背景、种族、性别及其他特质。在实行多元化方面,本公司亦将根据本身的业务模式及与时并进的特定需要去考虑各种因素。
(四)本公司致力于营造一个多元、包容和支持性的工作环境,确保所有员工(包括高级管理层)均受到尊重和平等对待,并获得公平的职业发展机会。
第三条 可计量目标及执行
(一)在评估董事会候选人时,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考虑本政策所述的多元化观点,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尽管如此,所有董事的任命将根据择优原则,除顾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裨益,最终将按人选的长处及可为董事会提供的整体贡献而作决定。
(二)本公司将持续努力在整体员工队伍中保持适当的性别多元化比例,推动管理层的性别平衡,并确保不同性别在整体员工队伍(含高级管理层)中具备
适当的代表性,以促进多元化决策和企业治理的优化。本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多元化培训,提高员工对本公司多元化政策的认知,鼓励多元文化的工作环境并促进团队合作。
(三)本公司将在年报内的《企业管治报告》中适当披露董事会组成(包括性别、年龄、服务任期等)、员工队伍(含高级管理层)的多元化水平及本政策概要和为执行本政策而制定的任何可计量的目标和达标进度。
第四条 检讨及监察
董事会将不时检讨及监察本政策之实施情况,以确保本政策行之有效。
第五条 修订
本政策的任何修订需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并提交董事会审批。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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