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专题会议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决策机制与决策事项,规范会议的组织管理,充分发挥董事长专题会议作用,保障董事长依法高效行使职权,根据《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是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的决策机制。
第三条 董事长专题会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出席
人员为公司董事长、经理层成员;其他相关人员可以视议题内容列席会议。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四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研究决定董事长行权职责范
围内的事项。董事长专题会议议事范围有:
(一)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的事项;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长职责内事项;
(三)董事长认为需要提交会议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
董事长专题会议决策的事项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经济事项审批权限表》等制度规定及《董事长专题会议决
策事项清单》决定,必要时进行动态调整。
第五条 董事长专题会研究讨论作出决定事项的内容,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相关制度的规定。
第三章 会议的召开
第六条 董事长专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具体视
议题情况由董事长确定。
第七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可采取现场、电话、视频会议方式或书面签署文件等方式召开。
第八条 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筹备、会议议题收集、下发会议通知等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整理存档和形成会议纪要,并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跟踪督办。
第四章 议事程序
第九条 凡提交董事长专题会议研究的议题,提交议题
的部门或人员应事先进行充分准备,召集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制订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报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报经董事长批准后排会。凡提交董事长专题会议研究的议题材料,一般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发给参会人员。
第十条 议题材料包括决策建议方案及相关说明材料
(根据议题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法律意见书、风险评估报告、尽职调查报告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言简意赅、逻辑清晰、论据充分,提请决策要点明确,有利于与会人员全面、完整掌握议题情况。
第十一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
集体讨论、董事长决策制。
第十二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需要保密的有关内容、决定
和决定形成的过程等必须严格保密,违者要追究相关责任。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记录、机要等资料整理存档,并对决议执行情况督促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审定,办公室负责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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