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 年4 月 23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独
立董事李勇先生、郭志远先生、黄正祥先生出席了会议并投票表决。本次会议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长城军工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我们认为:《长城军工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长城军工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5 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建立在 2024 年经营成果基础上,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 2025 年度经营目标进行编制的。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长城军工 2025 年度投资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投资方案突出主业,持续推进生产线自动化更新改造,提升自主研发创新能力、工艺技术水平和产能,与公司发展相适应。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长城军工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风险评估报告》
经审议,我们认为: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公司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存贷款业务风险可控,公司存放于其的资金安全且独立,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该报告真实、有效,所得出的结论客观、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长城军工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由于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4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长城军工 2025 年度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东风机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实施上述委托贷款项目,是为了支持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公司的委托贷款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 勇 郭志远 黄正祥
202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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