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长城军工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正祥)
2024 年,本人作为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独立董事,自履职以来,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相关要求,在 2024年度的上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财务监督等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黄正祥,南京理工大学博士,南京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兵工学会高级会员,《兵工学报》《爆破器材》《高压物理学报》《火炸药学报》《工程力学》《弹道学报》等杂志审稿人。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江苏省“333 工程”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对象。
二、关于任职独立性的声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控股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我的履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临时股东大会 1 次。会议期间,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4 次董事会会议。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赋予的职权,勤勉履职,做到了会前认真审阅文件资料、主动获取相关信息,详细了解议案背景情况;会上充分讨论,客观、公正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和审阅意见;会后监督执行,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审议事项进展情况,确保会议决策事项有效落实,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合规运作贡献力量。报告期内,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投过反对票或弃权票。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召开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对所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投过反对票或弃权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共参加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本人对所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投过反对票或弃权票。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 4 次董事会、2 次各专门委员会会议,2 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有效行使了独立董事职权。
(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14 日,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对《关于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公司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两项议
案进行审议,2024 年 12 月 11 日,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对《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两项议案进行审议,本人对所议议案投赞成票,未投过反对票或弃权票。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本人积极参加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活动,通过股东大会与中小
股东进行网络或面对面的交流,就投资者关切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特别对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变更审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等事项进行逐一说明,保障投资者利益。
(七)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本人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研,具体了解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科技创新、新域新质装备、信息化弹药等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日为 15 天。同时我们还通过电话和网络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 年,本人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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