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8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浙文影业 公告编号:2026-003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 本次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本 期预计额 是否有反
次担保金额) 度内 担保
江苏鹿港科技有限公司 12,500 万元 31,001.67 万元 是 否
江苏鹿港乐野科技有限公司 11,500 万元 5,447.76 万元 是 否
张家港保税区艾莎国际贸易 2,500 万元 1,500 万元 是 否
有限公司
2.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105,400(含本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69.60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不适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鹿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鹿港乐野科技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艾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该银行办理授信业务项下,分别提供不超过 12,500 万元人民币、1,500 万元人民币、2,5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与债权人发生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鉴定费、评估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债务人延迟履行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期间的加倍利息等。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鹿港乐野科技有限公司在该银行办理授信业务项下,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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