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1 17:08:18 股吧网页版
中国外运:关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601598 证券简称:中国外运 公告编号:临 2025-093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会有关情况

1. 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 年 12 月 29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598 中国外运 2025/12/19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南航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外运或公司)已于2025 年 12 月 6
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合计持有3.69%股份(截至出具临时提案函件之日)
的股东中国南航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在2025 年 12 月 9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
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条款的议案
1.1 董事会席位增加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十一名增至十二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八名,独立董事人数四名。

1.2 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情况

根据董事会席位增加情况,公司拟相应对《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四条及其附件《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条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制度名称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章程》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
会,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 会,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
外部董事应占董事会人数的二 成。外部董事应占董事会人数
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不少于 的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不
三分之一且不少于三人。 少于三分之一且不少于三人。
…… ……

《公司章程》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
附件-《公司董 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 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其中外
事 会 议 事 规 事(指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 部董事(指不在公司内部任职
则》 事,下同)应占董事会人数的 的董事,下同)应占董事会人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不少 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于三分之一且不少于三人。董 不少于三分之一且不少于三
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立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可
副董事长一名。 以设立副董事长一名。

(2)关于增选龚卫国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拟增选龚卫国先生(简历如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以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条款的议案》为前提。

龚卫国先生,男,1971 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现任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龚先生毕业于中山大学化学系,获应用化学专业理学学士学位。曾任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货运部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南方航空货运物流(广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2 年 4 月至今任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 11 月更名,更名前为南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龚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

三、 除了上述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