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
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元集团”或“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北元集团拟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开展聚氯乙烯、烧碱(期货品种上市后适时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套期保值的范围
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范围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聚氯乙烯、烧碱等商品品种。
(二)业务开展期间
自 2025 年 4 月 2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三)预计投入资金
为严格防范金融衍生品市场风险,自董事会审议公司开展期货业务之日起12 个月内,公司拟最高对 10%的产能(对应市场价值约为 9-10 亿元)进行保值,所需期货业务专项资金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
(四)资金来源
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一)必要性
公司主要产品聚氯乙烯和烧碱的价格波动会给生产经营带来明显影响。近年来,氯碱行业产能过剩,供需阶段性失衡情况日趋明显,价格波动频繁。如果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存在产品价格波动的经营风险,并可能因此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随之波动。为充分利用期货、期权等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经营稳健性,公司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聚氯乙烯和烧碱品种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产品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可行性
1、为充分利用期货、期权等工具的功能,有效控制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合理规避产品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公司拟开展相关品种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已制定《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组织结构、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措施。公司设立套期保值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并按照公司已建立的《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2、公司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3、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且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
(一)主要风险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产品价格波动对公
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期货及衍生品市场自身存在着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套期保值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一定的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有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
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3、操作风险
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控交易头寸。
2、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公司制定了《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结构、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理、信息保密及档案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操作,控制业务风险,有效防范、发现和化解风险,确保进行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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