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针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议案》《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相关议案及专项说明,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情况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
际发生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1.《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具备客观性和公正性,充分反映了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财务公司经营资质、内控建设、经营情况均符合开展金融服务的要求,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2.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部分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审核意见
1.财务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资质、内控建设、经营情况等均符合开展金融服务的要求,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2.公司 2024 年度在财务公司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
况与《专项说明》情况一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进行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存在影响公司资金独立性、安全性的情形,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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