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 2025-030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财会[2024]24
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
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
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
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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