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11 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节 股权管理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五节 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 管理委员会、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风险、合规管理、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
第八章 党委
第一节 党组织的机构设置
第二节 公司党委职责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和利润分配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通知与公告
第十二章 章程修改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310 号)批准,由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并由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依约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公司依法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 91320000137720519P)。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0 万股,于 2011 年 12 月 12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中文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OOCHOW SECURITIE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邮政编码:21502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四十九亿六千八百七十万二千八百三十
七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应当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决议通过。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在核准的业务
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公司行为受国家法律约束,公司经营活动和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员工根据中长期激励计划持有或控
制本公司股权,应当经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并依法经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批准或备案。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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