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 录
股东大会议程......3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4
议案一 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6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7
议案三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162
议案四 关于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225
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主持人:范力董事长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三、介绍现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及来宾
四、推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议案
序号 提案内容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 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 否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是
3.00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否
3.01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否
3.02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否
3.03 《董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否
3.04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否
3.05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否
3.06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否
4 关于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否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投票表决
八、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四、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发言时应当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由于本次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在“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的股东均能在本次大会上发言。股东可将有关意见填写在登记表上,由大会会务组进行汇总。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集中回答股东提问。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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