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5-05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同步修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废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附件 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 现条款 修订说明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为维护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充分发挥中国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充分发挥
共产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 中国共产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一条、
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一条修订。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
(以下简称“《党章》”)、《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下简称《党章》)、《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章程指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章程。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 《关于核准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
复》(证监许可[2010]310 号)批准,由东吴证券有限责任 复》(证监许可[2010]310 号)批准,由东吴证券有限责任 引》第二条修订。
公司整体变更,并由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依约共 公司整体变更,并由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依约共
同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公司依法在江苏省 同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公司依法在江苏省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号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320500000004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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