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5-05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
时)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上午在福建宁德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6 人,实际出席监事 6 人,占监事总数的 100%。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晋康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同日披露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撤销监事会办公室。《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和监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职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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