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安永华明的相关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安永华明的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
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4 年末拥有合伙人 251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 H 股企业审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安永华明拥有分所数量 23 家,分别为上海、天津、大连、沈阳、济南、青岛、郑州、西安、武汉、成都、合肥、南京、苏州、杭州、长沙、昆明、重庆、厦门、广州、深圳、太原、海口、宁波。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安永华明排名第一。安永华明一直
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安永华明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55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人民币 55.8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38 亿元。2023 年度 A 股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露女士,于 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4 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主要为金融业。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莫艾琦女士,于 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 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1 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主要为金融业。
项目质量复核人为朱宝钦先生,于 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5 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主要为金融业。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
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
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
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安永华明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安永华明建立了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各组成要素有效衔接、互相支撑、协同运行,保障积极有效地实施质量管理。安永华明的监控整改、总分所一体化管理、项目咨询管理、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等管理措施或机制得以有效执行。
(四)聘用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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