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自然人用一纸诉状,让昔日炒股软件“顶流”大智慧(SH601519,股价12.60元,市值250.63亿元)市值单日蒸发超20亿元。
11月12日开盘,大智慧股价迅速跳水,盘中跌停。消息面上,11月11日晚间,大智慧披露涉诉公告称,公司因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事项被自然人王功伟提起诉讼,目前案件已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11月12日收盘,大智慧打开跌停板,收跌8.10%。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大智慧此次涉诉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事项与湘财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大智慧的议案有关。王功伟认为,在相关事项推进过程中,大智慧存在违规行为,因此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值得注意的是,11月12日开盘后,湘财股份(SH600095,股价11.65元,市值333.10亿元)一度也触及跌停,当日收跌8.12%。
自然人起诉上市公司,认为存在多项违规
湘财股份吸收合并大智慧一事最早始于3月份。今年10月,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但10月15日,王功伟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撤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王功伟认为,由于公司与湘财股份存在关联关系,湘财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者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等审计和评估是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前置程序。
王功伟还认为,公司并没有聘请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湘财股份的整体资产进行审计或评估,公司股东大会也没有审议该等审计报告或者评估报告。相关决议违反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上交所规定,故而应撤销。
对于该起诉讼,大智慧在公告中表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按照吸收合并的相关规则逐步完成各项工作,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则积极处理本次诉讼。本次诉讼暂不涉及具体金额,本次案件尚在处理中,最终对公司的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本次重组的后续进展以公司公告为准。
见证律所:程序合法合规
相关公告中,大智慧列出重组事项财务顾问粤开证券、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枫律所)以及股东大会见证律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律所)的观点。
对于此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程序,国浩律所表示,大智慧审议本次重组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未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对于王功伟提出的审计问题,国枫律所表示,在本次吸收合并中,大智慧不存在通过本次交易取得湘财股份股票、现金等任何对价的情况,不涉及大智慧以湘财股份作为标的资产“购买或出售资产”的情形,不适用王功伟列举的相关规定,不需要对湘财股份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大智慧就本次吸收合并履行的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对应议事规则的相关情况。”粤开证券和国枫律所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