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换股吸收合并事项获股东大会通过 债权人可申报债权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大智慧10月13日晚发布公告,公司与湘财股份正在筹划及推进由湘财股份通过向公司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大智慧并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
公司表示,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大智慧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湘财股份作为存续公司将承继及承接大智慧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并相应对存续公司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内容予以变更。
本次交易已分别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湘财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待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注册或同意后方可正式实施。
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有关债权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或由湘财股份作为本次吸收合并后的存续方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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