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1 15:31:44 股吧网页版
吉林高速: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工程施工项目中标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2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5-026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工程施工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况: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维公司)通过公开投标的形式中标“G12 珲春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防川至珲春段和 G1131 牡丹江至延吉高速公路老爷岭(黑吉界)至汪清段施工总承包 SG02 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

●中标类型:工程施工 (中标项目)

●中标形式:公开招标以联合体成员形式中标

●中标价格:9,591,596,886 元(整体中标价格)

●工期:防川至珲春段共计1095 天;老爷岭(黑吉界)至汪清段共计1460 天
●本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中标项目情况介绍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投标的形式中标“G12 珲春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防川至珲春段和 G1131 牡丹江至延吉高速公路老爷岭(黑吉界)至汪清段施工总承包 SG02 标段”,属于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后的中标项目,属于科维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范围。

二、中标金额及联合体情况

本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形式为公开招标以联合体成员形式中标;牵头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共计 10 家单位(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吉高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吉林省祥润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陕西高速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总中标价为9,591,596,886 元。

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占比约3.39%,最终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忠岩

成立日期:1993 年 8 月 6 日

注册资本:270,000 万元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燃气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建筑材料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工程管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网络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林业产品销售;树木种植经营;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装卸搬运;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气设备修理;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顺利实施后,能够积累公司施工业绩,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将产生影响。

四、风险提示

该项目尚未签署合同,公司将持续披露该项目的进展情况。《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上述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