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6
证券代码: 601515 证券简称: 衢州东峰 公告编号: 临 2025-093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 微信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
际出席 3 名(其中: 不存在监事委托出席的情况、 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
事 3 名), 不存在监事缺席会议的情况。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美绚女士主持,
公司董事会秘书(代行) 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及《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2025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实际情况, 公
司拟取消监事会,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
之前,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继续
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
起, 监事会予以取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职务自动卸任, 《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 相应废止。
根据上述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安排, 以及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修订、 更新
的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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