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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1 15:31:16 股吧网页版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2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9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9/10,由公司原控股股东香港东风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9 月 20 日~2025 年 9 月 19 日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6.28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3,089,904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70%

实际回购金额 51,996,173.16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3.03元/股~4.85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已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
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93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东峰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1 号)。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结合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走势等情况,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93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28 元/股(含),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
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5-060 号公告)。
二、 回购实施情况

2025 年 3 月 5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
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1,963,800 股(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 2025-013 号公告)。

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届满,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
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13,089,904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7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 4.85 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 3.03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1,996,173.16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股份回购工作,上述股份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公司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并已按照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股份事项。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或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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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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