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1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1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新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3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
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志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时,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拟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新集团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中新集团公司章程》《中新集团股东会议事规则》《中新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集召开中新集团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集召开中新集团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新集团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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