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保荐”或“保荐人”)作为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通用股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4 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92,528,735 股,发行价格为 3.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7,999,997.8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4,604,743.85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03,395,253.95
元。截至 2023 年 3 月 10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公证天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出具的苏公 W[2023]B015 号《验
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根据经证监会审核的发行申请文件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1,003,395,253.95 元用于柬埔寨高性能子午胎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存放募
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已完成销户。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8,903.45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国联民生保荐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由于“柬埔寨高性能子午胎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通用轮胎科技(柬埔寨)有限公司,因此也与中国工商银行金边分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金边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报告附件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进行了投入。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216,327,338.3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存放募
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已完成销户,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在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并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本次募集资金的境内银行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
已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