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股票代码:601500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文件要求。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保证
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执行解释第 17 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净利润,主要影响为按确定的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金额调增“营业成本” , 以相应金额调减“销售费用” 。
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执行。执
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金额如下:
(1)合并报表
(2023 年 1-12 月)
受影响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营业成本 4,267,221,984.03 11,128,061.56 4,278,350,045.59
销售费用 152,830,964.60 -11,128,061.56 141,702,903.04
(2)母公司报表
受影响项目 (2023 年 1-12 月)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营业成本 2,036,077,974.24 11,128,061.56 2,047,206,035.80
销售费用 70,751,502.61 -11,128,061.56 59,623,441.05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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