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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18:17:23 股吧网页版
通用股份: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保荐”、“保荐人”)作为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通用股份 2024 年度与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内容

依据通用股份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通用股份提供金融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交易内容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1)为公司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协助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顺畅收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结算业务品种:交易资金的收付、吸收存款并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银保监会规定财务公司可从事的资金结算业务。(2)财务公司按照信贷规则向公司提供授信融资,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金融服务协议》项下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授信融资品种:本外币贷款、对外担保、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保理、保函等。(3)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资金管理、委托代理、开立资金证明、贷款承诺、一般性策划咨询以及专项财务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1)交易价格

a.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 8.5 亿元人民币。

b.经综合考虑公司相关企业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财务公司拟给予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合计 9 亿元人民币,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公司提供资金融通业务。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a.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结余资金,财务公司保证按照公司指令及时足额解付,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种类存款服务的基准利率执行,应不低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种类最高存款利率,同时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集团各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定的最高利率。

b.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政策执行,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办理同种类贷款的最低利率,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发放集团各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最低利率。

c.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资金管理、委托代理、银票贴现、保函等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办理同种类相应服务的费用,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集团各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的水平。

d.除以上金融服务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集团各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的水平。

e.财务公司免予收取公司在财务公司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免予收取财务公司为公司开立询证函的费用,免予收取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各类咨询服务费用。

f.在使用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前,公司有权通过了解市场情况来确认财务公司提供的合作条款是否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

3、协议有效期

《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4、生效条件

(1)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协议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
(二)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

通用股份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已对交易内容、交易定价、协议期限、生效条件等内容进行明确约定,协议条款完备。
二、协议的执行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严格履行《金融服务协议》关于交易内容、交易限额、交易定价等相关约定。

2024 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余额和综合授信额度均不超过协议规定的内容。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协议要求。
三、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的执行情况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并加以执行。针对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公司制定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成立风险处置机构,建立了金融业务风险报告制度,明确了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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