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12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情况
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联席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三月
上市公司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公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书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法律责任。
2、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告书摘要中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所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时,除本公告书摘要内容以及与其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次交易的其他全部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若对本公告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4、本公告书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其他监管部门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实质判断。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5、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上交所官方网站。
特别提示
一、本次发行仅指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股份发行。
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数量为 208,550,573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9.59 元/股。
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5年 3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股份分布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目 录
释 义 ...... 1
第一章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5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5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6
第二章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16
一、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16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情况...... 16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情况...... 17
四、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24
五、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
情况...... 24
六、资金占用及关联担保情况...... 24
七、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25
八、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 25
第三章 关于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的结论性意见...... 26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26
二、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27
第四章 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9
一、新增股份数量及价格...... 29
二、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29
三、新增股份的证券名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29
四、新增股份限售情况...... 29
释 义
本公告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国联证券/国联民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
生/上市公司/发行 指 股股票代码:601456.SH;H股股票代码:01456.HK)
人/公司/本公司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告书摘要 指 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情况暨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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