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在 2024 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在审核公司对外报告、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彭辰、徐钢和职工董事李飞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彭辰董事担任。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代表董事会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查公司定期报告及审计报告、审查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审查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并提供专业意见建议。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议案情况。
2024年4月21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招商银行、进出口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渤海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自评估报告和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审计重点工作安排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8月26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开展2024年度金融衍生业务暨2024年度金融衍生业务预算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4年10月25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国机重装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12月27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国机重装2025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的议案》。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就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4年12月12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审计机构针对年报审计工作团队组建、审计时间安排、重点审计领域等有关事项以现场+视频方式进行沟通,对审计工作提出了建议及要求。
2025年3月17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就2024年度现场审计的
有关事项以现场+视频方式进行了沟通,取得一致认可意见。
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履行职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
(一)公司聘任外部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核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我们对此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公司 2024 年度决算审计和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审阅公司的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在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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