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4
此 乃 要 件 請 即 處 理
如 閣下對本通函的任何部份或對應採取的行動存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的持牌證券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如 閣下已出售或轉讓名下所有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閣下應將本通函同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及回執立刻交予購買人或受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的銀行、持牌證券商或其他代理人以轉交給購買人或受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的內容所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中 國 工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398
美元優先股股份代號:4620
2025年 第 一 次 臨 時 股 東 大 會 通 知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謹訂於2025年10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二時五十分假座中國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中國工商銀行總行舉行臨時股東大會,大會通知載於本通函的第10頁至第11頁。
如 閣下欲委任代表出席臨時股東大會, 閣下須按隨附的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之指示填妥及交回表格。H股股東須將代表委任表格交回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惟無論如何最遲須於臨時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前24小時以專人送遞、郵寄或傳真方式交回。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屆時仍可親身出席臨時股東大會或其他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但在此情況下,委任代表之文件將被視為已經撤銷。
如 閣下擬親身或委任代表出席臨時股東大會,須於2025年10月 11 日(星期六)或之前將填妥的回執交回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或本行董事會辦公室。
本通函以及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及回執的中、英文版本現已登載於本行網站(www.icbc-ltd.com)及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網站(www.hkexnews.hk), 閣下可在本行網站下載或閱覽前述文件,或在香港交易所網站瀏覽。倘本通函的中文版本與英文版本有任何不一致,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2025年9月23日
目 錄
頁數
定義 ...... 1
董事會函件 ...... 3
一、序言 ...... 3
二、關於選舉段紅濤先生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的議案...... 4
三、關於選舉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的議案...... 5
1. 關於選舉陳德霖先生連任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的議案 . . 5
2. 關於選舉李金鴻先生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的議案. . . . 7
四、臨時股東大會 ...... 9
五、推薦意見 ...... 9
臨時股東大會通知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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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義
於本通函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含義:
「A股」 指 本行普通股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之內資股,有
關股份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並以人民幣買賣
「《公司章程》」 指 本行不時之公司章程
「本行」 指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國註冊成立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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