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任何证券的邀请或要约。本公告不构成或形成任何要约购买在美国销售的证券的一部分。票据(定义见下文)未曾也将不会根据经不时修订之 1933 年美国联邦证券法(「证券法」)进行登记,而且不得在未登记或获豁免遵守证券法的登记规定的情况下於美国境内或向任何美国人士(定义见证券法)或出於美国人士的利益进行发售或出售。将不会在美国进行证券的公开发售。
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之通告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398
美元优先股股份代号:462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香港分行」)
於2028年到期的1,000,000,000美元浮动利率票据
(「香港分行美元票据」)
(证券代号:556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
(「新加坡分行」)
於2028年到期的300,000,000美元4.125厘利率票据
(「新加坡分行美元票据」)
(证券代号:5569)
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迪拜国际金融中心分行
(「迪拜分行」)
於2028年到期的3,000,000,000人民币2.00厘利率票据
(「人民币票据」)
(证券代号:85026)
各在20,000,000,000美元全球中期票据计划(「计划」)下发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由香港分行发行的香港分行美元票据的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承销商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交通银行
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 东方汇理银行 滙丰 渣打银行
由香港分行发行的香港分行美元票据的联席承销商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中国工商银行 农银澳门分行 法国巴黎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中信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 中国银河国际 兴证国际
香港分行
中金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中信建投国际 中信证券
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国际 华泰国际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香港分行 公司香港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香港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
由……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