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25-009 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04 月 25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会议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
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04 月 10 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郭建昇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议,形成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鉴于公司2024年度全年净利润大幅下降,同时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如美国关税、红海危机及周边地缘政治影响等,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为保证公司有充足的现金流用于公司经营,故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已实行中期分红11,006,113.08元(含税),故公司2024年度全年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11,006,113.08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9.33%。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及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即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董事会可以决定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公司是否实施中期利润分配及具体分配金额等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需求状况确定。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形成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形成意见如下: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