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经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 15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本人连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5 月 7 日,因个人原因,本人申请辞去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因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
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经 2024 年 7 月 4 日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任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冯根福,1957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自 1982 年 7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职陕西
财经学院,曾任学报编辑部副主任、主任、常务副主编、主编,工商学院院长,自
2000 年 8 月至今任职西安交通大学,2000 年 8 月至 2016 年 1 月曾任经济与金融学院
院长,现任西安交通大学中国金融市场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主要研究方向为资本市场与公司治理、公司战略与产业发展等。
在任职期间,作为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在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冯根福 5 5 4 0 0 否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5 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在
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并及时向公司了解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和意见。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无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4 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实际出席股东大会 3 次,因参加重要会议及其他公务安排,本人未能出席公司临时股东大会 1 次。
3、参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在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参加了所有专业委员会会议,无缺席情况发生,包括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会议期间
本人与其他委员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并对审议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本人认为,在任职期间,公司历次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对《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4、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其他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在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
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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