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报告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岗位职责与分工 ...... 2
第三章 财务报告编制准备 ...... 2
第四章 财务报告编制 ...... 3
第五章 财务报告的对外提供 ...... 5
第六章 财务报告的分析利用 ...... 6
第七章 监督与检查 ...... 6
第八章 附 则 ...... 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行为,防范因不当核算或编制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产生的重大影响,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4 号——财务报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实际控制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财务报告,是指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附注应当披露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相关信息应当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的项目相互参照。
第四条 公司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报告,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编制报告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可能导致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和声誉受损。
(二)提供虚假报告,误导报告使用者,造成决策失误,干扰市场秩序。
(三)不能有效利用报告,难以及时发现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能导致公司和经营风险失控。
第五条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对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全过程的管理,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责任制,确保
第二章 岗位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 公司应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在财务报告编制与审核中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负责领导组织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财务报告编制质量;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年度报告编制方案、组织编制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 财务部门职责包括:收集并汇总有关会计信息;制定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案;编制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等。
第九条 公司内部参与财务报告编制的各单位、各部门应当积极配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编制财务报告所需的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十条 计算机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会计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其职责包括:建立访问安全制度,防止对数据的非法修改和删除,确保财务报告数据安全保密;设置操作权限,规范信息使用及管理;及时处理系统故障,定期做好数据备份等。
第三章 财务报告编制准备
第十一条 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业务需要设置和管理会计核算科目和账簿。公司根据需要对有关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合并或拆分、新设时,应编制科目调整对照表,经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
第十二条 公司应制定统一的会计政策,并根据会计政策规定对本期与确认、计量、分类或列报有关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分析、评价,必须对变更会计政策、不恰当调整会计估计所依据的假设及作出的判断等进行限定情形。不得随意变更会计政策,调
整会计估计事项。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应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三条 财务部门在日常会计核算中应当及时对账,对账的内容主要包括:总账和明细账核对、现金日记账与账面现金实际库存数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发现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
在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前,应当全面进行资产清查、减值测试、核实债权债务及关联交易事项,并将清查、核实结果及其处理方法报告公司管理层。
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年度中间对各项财产物资和结算款项进行重点抽查、轮流检查或者定期清查。
第十四条 为避免出现漏记或多记、提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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