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01333 证券简称:广深铁路 公告编号:2025-021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地役权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工程需要,本公司与该项目建设单位广汕公司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铁集团广州指挥部签订两份《地役权合同》,其中:(1)因该项目还建广深铁路新塘站内轨道等设施工程,本公司(地役权人/需役地人)需使用广汕公司(地役人/供役地人)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站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期限 50 年,本公司按评估价一次性向广汕公司支付费用人民币 14,055.12 万元(含税);(2)因该项目建设并行广深铁路增城段工程,广汕公司(地役权人/需役地人)需使用本公司(地役人/供役地人)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永宁、新塘及仙村镇范围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期限30.43 年和 50 年,广汕公司委托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铁集团广州指挥部按评估价一次性向本公司支付费用人民币 20,893.67 万元(含税)。
因广铁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汕公司和广铁集团广州指挥部分别为广铁集团的参股公司和直属单位,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的审批程序。
截至本次交易前过去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发
生其他的交易,与不同关联人亦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工程(简称“该项目”)是国家“十三五”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的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因该项目建设需要,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与该项目建设单位广东广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
汕公司”)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铁集团”)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简称“广铁集团广州指挥部”)签订以下两份《地役权合同》:
(1)《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工程(广汕铁路增城区新塘站)地役权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因该项目还建广深铁路新塘站内轨道等设施工程,本公司作为地役权人(需役地人),需使用地役人(供役地人)广汕公司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站内共计面
积 125,068.96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期限 50 年,本公司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个工作
日内,按评估价一次性向广汕公司支付费用人民币 14,055.12 万元(含税);
(2)《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工程(广深铁路增城段)地役权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因该项目建设并行广深铁路增城段工程,广汕公司作为地役权人(需役地人),需使用地役人(供役地人)本公司分别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永宁、新塘及仙村镇范
围内共计面积 222,345.55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期限 30.43 年和 50 年,鉴于广铁集团广
州指挥部接受广汕公司委托,作为该项目的建设管理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资金支付工作,广铁集团广州指挥部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按评估价一次性向本公司支付费用人民币 20,893.67 万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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