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 2025-062
转债代码:113054 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新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
件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4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进行披露。
鉴于个别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公司已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为了更好地实施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拟调整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总授予数量以及与监事会相关的表述等内容并更新相关文件。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对《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更新
1、关于对“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的更新
更新前:
一、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股东大会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部分事宜授权董事会办理。
二、董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激励计划并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
激励计划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可以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三、监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应当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进行监督,并负责审核激励对象的名单。独立董事将就本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方案之前对其进行变更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监事会应当就变更后的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就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成就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本激励计划安排存在差异,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监事会(当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激励对象在行使权益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就激励对象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更新后:
一、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股东会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部分事宜授权董事会办理。
二、董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激励计划并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激励计划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可以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本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应当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进行监督,并负责审核激励对象的名单。
四、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方案之前对其进行变更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
五、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发表明确意见。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本计划安排存在差异,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当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
六、激励对象在行使权益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明确意见。
2、参考对“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的更新情形,更新其余章节的说明
对“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更新后,本激励计划最高权力机构由“股东大会”更新为“股东会”,原“监事会”相关职责在更新后,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承接,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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