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4
证券代码:601328 证券简称:交通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21 优先股简称:交行优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五月
声 明
本行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行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的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审批机关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本行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本行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行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本行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本行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行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本行 2025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
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与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已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本行将依法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与上市等事宜。
(二)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亿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募集资金规模以有关审批机关、监管机构最终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财政部、中国烟草和双维投资,共 3 名特定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不超过三十五名发行对象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行本次发行的股份。财政部、中国烟草和双维投资已分别与本行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其中,财政部拟认购金额为 1,124.2006 亿元,中国烟草拟认购金额为 45.7994 亿元,双维投资拟认购金额为 30.00 亿元。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财政部、中国烟草、双维投资为本行的关联法人。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行已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本行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及披露程序。
(五)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行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8.7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本
行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
总量。
若本行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为本行向发行对象发送的缴款通知中载明的缴款日,下同)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由于本行 2024 年度分红派息已实施完毕,根据上述定价原则,本行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作出调整,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由 8.71 元/股调整为 8.51 元/股。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定价方式等事项进行政策调整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则本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六)按照发行价格 8.51 元/股计算,本次拟发行的 A 股股票数量为 14,101,057,578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行总股本的 30%。若本行股票在关于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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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