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秦港股份(601326)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上诉人江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不服天津海事法院作出的(2022)津72民初1202、1205、1206号裁定,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案号为(2025)津民终340、341、342号。涉案金额约5.6亿元,公司在二审中被列为被上诉人之一。

案件背景方面,公告介绍,2022年12月28日,公司江铜的《民事起诉状》和天津海事法院《应诉通知书》等材料。江铜以海事侵权纠纷为由,请求宁波和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秦皇岛外代物流有限公司、中国秦皇岛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公司连带赔偿货物损失约7.83亿元,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2024年8月,天津海事法院就本案作出(2022)津72民初1202号之一、(2022)津72民初1203号之一、(2022)津72民初1204号之一、(2022)津72民初1205号之一和(2022)津72民初1206号之一的民事裁定书,驳回江铜的起诉。
至于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公告称,此次为江铜就同一案件提起的上诉,由于二审审理情况尚未明确,目前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审理结果为准。公司已选聘专业律师团队积极跟进案件进展情况,全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秦港股份主营业务是提供高度一体化的综合港口服务,包括装卸、堆存、仓储、运输及物流服务,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煤炭、金属矿石、油品及液体化工、集装箱、杂货。
最新业绩方面,10月28日,秦港股份公布2025年三季报,公司前三季营业收入为52.12亿元,同比上升2.81%;归母净利润为13.91亿元,同比上升3.87%;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3.82亿元,同比上升8.69%。其中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7.61亿元,同比上升9.51%;归母净利润为4.03亿元,同比上升22.61%;扣非归母净利润为4亿元,同比上升21.94%。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