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
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因本次修订增减条款、调整条
款顺序,本章程条款序号将相应调
整。原章程中涉及条款之间相互引
用的条款序号变化,修订后的本章
程亦做相应变更。
第一条 为维护秦皇岛港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秦皇岛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其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 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
1 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国 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
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 公司章程指引》《国务院关于调整
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 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的批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上
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
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合称“《上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则》(以下合称“《上市规则》”)
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经河北省人民政府 第二条 公司经河北省人民政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河北省国资委”)冀国资发产权股 简称“河北省国资委”)冀国资发
权[2008]27号《关于秦皇岛港股份有 产权股权[2008]27号《关于秦皇岛
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 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
复》批准,于2008年3月31日以发起 问题的批复》批准,于2008年3月31
设立方式设立,于2008年3月31日在 日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于2008年3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月3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
为本章程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称“中国”,为本章程之目的,不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
河北省注册登记。公司的统一社会信 政区和台湾地区)河北省秦皇岛市
用代码为:91130000673224391T。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公司的
2 公司发起人为:秦皇岛港务集团 统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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