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19 21:56:24 股吧网页版
中国平安:中国平安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吴港平)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0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吴港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吴港平 先生 其他主要任职

吴先生现任香港中国商会会长,香港商界会计师协会荣誉顾问和
独立董事 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院咨询会成员。吴先生为香港中文大学(深
圳)审计委员会成员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教育基金会理事。
67 岁 吴先生亦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瑞安房地产有限公司独
自 2021 年 8 月出任董 立非执行董事,以及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事 前期工作经历

吴先生曾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中国主席、大中华首席合伙人和安
永全球管理委员会成员,在中国香港和内地的会计业有超过 30
年的专业经验。加入安永前,吴先生历任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大
中华主管合伙人、普华永道中国业务主管合伙人和花旗集团中国
投资银行董事总经理。吴先生曾任中国财政部第一、二届企业会
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和北京鹰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
执行董事。

教育背景及资格

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及硕士学位

香港会计师公会(HKICPA)、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特许会计师公会
(CA ANZ)、澳洲会计师公会(CPAA)及英国公认会计师公会
(ACCA)会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已对照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有关本人独立性的年度确认书。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4 年,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亲身出席股东会和
董事会历次会议,包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9 次董事会会议。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各会议审议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或者反对票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根据公司所适用的监管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薪酬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共四个专业委员会。其中,本人出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关联交易控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2024 年,本人亲身出席前述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历次会议,
包括 7 次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 5 次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参加专业委员会期间,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经营业绩、核心业务发展、审计师重大发现、会计核算方法等重大事项。本人充分运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以谨慎
态度作出独立客观判断,保证了对公司的持续有效监督。

公司董事会通过多项举措保证了“议事充分、应审尽审”。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为例,每季度召开 1 次定期会议,其中年度、中期会议时长为一整天,并安排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审计师单独会晤环节。除此以外,在每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正式会议召开前,公司均会召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预沟通会,增加委员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师沟通交流;针对委员在预沟通会上提出关切的问题,公司管理层充分准备并在正式会议上进行详细汇报,这一举措极大的提高了议事效率及顺畅程度。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师沟通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持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