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29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聯合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聯合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聯合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陸金所證券的邀請或要約,亦並非在任何司法管轄區徵集任何表決或批准。本聯合公告不得在任何司法管轄區發佈、刊載或派發,否則將構成違反該司法管轄區的相關法律。
倘本聯合公告所提述陸金所要約在美國作出,則是由聯合要約人直接作出。本聯合公告所提述由摩根士丹利代表聯合要約人作出的陸金所要約應據此詮釋。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mpany of China, Lt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Lufax Holding Ltd
股份代號:2318(港幣櫃台)及 陸金所控股有限公司
82318(人民幣櫃台)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623)
安科技術有限公司 (紐交所股票代碼:LU)
(於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中國平安保險海外(控股)有限公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聯合公告
(1) (I)摩根士丹利為及代表聯合要約人作出強制性無條件現金要約
(由選擇陸金所特別股息觸發)
(i)以收購所有已發行陸金所股份及陸金所美國存託股份以及根據陸金所
2014年股份激勵計劃及陸金所2019年績效股份單位計劃將予發行之
陸金所股份及陸金所美國存託股份(要約人集團已擁有的部分除外)
及(ii)以註銷所有尚未行使的陸金所期權;及
(II)有關所有未歸屬陸金所績效股份單位的
陸金所績效股份單位安排截止;
(2)陸金所要約結果;
及
(3)陸金所的公眾持股量
聯合要約人財務顧問 陸金所財務顧問
摩根士丹利亞洲有限公司
陸金所獨立董事委員會之獨立財務顧問
緒言
茲提述要約人集團及陸金所(i)於2024年9月27日就陸金所要約聯合發佈的綜合文件(「綜合文件」);及(ii)於2024年10月16日聯合發佈的補充公告。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聯合公告所用詞彙與綜合文件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陸金所要約截止
要約人集團及陸金所聯合宣佈,陸金所要約於2024年10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4時正(香港時間)截止,且要約人集團並無進一步修訂或延期。
陸金所要約結果
截至2024年10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4時正(香港時間),即綜合文件所載接納陸金所要約的最後時間及日期,聯合要約人:
(1) 已接獲陸金所非美國要約項下就44,842股陸金所股份的有效接納書,佔於本
聯合公告日期已發行陸金所股份總數約0.00%;
(2) 已接獲陸金所美國要約項下就57,828股陸金所美國存託股份的有效接納書,
相當於115,656股陸金所股份,佔於本聯合公告日期已發行陸金所股份總數約
0.01%;及
(3) 尚未接獲陸金所期權要約及陸金所績效股份單位安排項下就陸金所期權及陸
金所績效股份單位的任何有效接納書。
除安科技術及平安海外控股根據陸金所以股代息計劃(根據該計劃,305,989,352 股及203,890,905股新陸金所股份已配發並發行予安科技術及平安海外控股,分 別佔於本聯合公告日期已發行陸金所股份總數的約17.65%及11.76%)選擇以股代 息外,及上述根據陸金所非美國要約及陸金所美國要約接納者外,要約人集團及 其一致行動人士於要約期間並無收購或同意收購任何陸金所股份或陸金所股份權 利,亦無借入或借出有關陸金所的任何相關證券(定義見《收購守則》規則22註釋 4)。
緊隨陸金所要約截止後,聯合要約人於合共984,945,755股陸金所股份中擁有權 益,佔於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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