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简称:青岛港 证券代码:601298 公告编号:临 2025-033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及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至 2025
年 9 月 29 日形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表决通过了制定、修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及取消监事会的相关议案,同意制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其他治理制度,取消监事会,废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修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其中,《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文系统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将“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2.完善股东会、股东权利相关内容。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调整股东会职权,修改股东会召集与主持等相关条款,优化股东会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
3.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要求。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明确规定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并规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将原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新增独立董事专节,明确独立董事的定位、独立性及任职条件、基本职责及特别职权等事项,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条款。
4.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条款及表述。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5.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经营范围。
6.新增内部审计章节,明确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工作机制等。
7.其他根据《公司法》调整的相关内容,如调整董事任职资格、允许公司以资本公积弥补亏损等。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之日起,公司现任监事自动解聘。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公司内部治理制度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自动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如仅涉及前述修改,则不再就此事项另行审议披露相关制度。
二、制定、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满足相关监管要求,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最新修订,公司对现有治理制度进行整合优化,拟废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并拟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新要求和公司 A 股纳入主要指数成份股的监管要求,制定《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号
1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
2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3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4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5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6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7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8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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