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A 股代码:601238 A 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061
H 股代码:02238 H 股简称:广汽集团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 10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0 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
董事 10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0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对照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保障因生产经营规模日益增长所造成的对资金的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实际情况,申请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含)的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保障因生产经营规模日益增长所造成的对资金的需求;同时为充分利用各类不同债权融资产品的优势,避免过度依赖单一融资渠道,更好的依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灵活选择最优融资工具。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含)的中期票据。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注册及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批次结构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申请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申请注册及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申请注册及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智诚实业服务采购的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汽埃安”)采购广州智诚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智诚实业”) 的广告发布服务,利用智诚实业华南大厦
户外广告屏进行广告宣传,期限至本年度结束,费用约为 530 万元。
因智诚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本交易属于上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冯兴亚董事、陈小沐董事、邓蕾董事作为关联方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广汽埃安品牌宣传和品牌价值的提升,促进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且交易价格已多维度参考市场价格,交易定价机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经 7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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