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0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5-054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 12.76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 12.71 元/股(含)。
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5 年 10 月 16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及 2025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使用自有资金 1 亿元(含)至 2 亿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及 2025 年 8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红塔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含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A 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0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回购方案,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10
月 16 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 12.76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2.71 元/
股(含)。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流通股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未进行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份未发生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计算如下:
虚拟派发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 A 股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A 股总股本=(4,714,570,842 股×0.05 元)÷4,716,787,742 股≈0.05元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2.76-0.05)÷(1+0)≈12.71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 1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2.71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867,821股(含)至15,735,641股(含),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7%至 0.3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后续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有序推进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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