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以书面或电子
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
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一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蕾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回购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的资金额度下,以自有
闲置资金进行国债回购交易业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28 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分期投资建设年产 120 万吨绿色差别化纤维项目的议案》。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桐昆集团浙江恒盛化纤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恒涌新材料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绿色差别化纤维项目,总投资为 56 亿元人民币。
该项目建设为分期进行,共分为两期,其中第一期建设 2 套合计年产 60 万吨聚酯长丝生产装置及加弹车间,为利用部分原恒盛公司腾退设备的搬迁重建,第二期 2 套合计年产 60 万吨聚酯长丝装置公司将综合平衡行业供需及市场状况稳步推进。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分期投资建设年产 120 万吨绿色差别化纤维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62)。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和修订及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监事自动解任,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取消后,《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同时免去,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和修订及制定 25 项制度事项中,除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15 项制度仅需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制度外,《公司章程》及 10 项制度仍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进一步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办理与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备案等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和修订及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及《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和修订及制定相关制度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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