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胜诉宝能系两案 一审获判被告需偿还73.76亿本金及利息
来源:南方财经网
南方财经12月30日电,上海银行(601229.SH)近日披露其涉及的两起重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已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支持了上海银行深圳分行作为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相关被告需偿还借款本金合计约73.76亿元及相应利息、逾期违约金等费用。
判决书显示,被告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责令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上海银行偿还两笔借款本金,分别为34.772亿元和38.99亿元,并支付相应利息、逾期违约金及律师费。同时,法院确认上海银行对深业物流、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的抵押不动产、质押财产及其收益享有优先受偿权。此外,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及姚振华等人被判对相关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相关方若不服一审判决,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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