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科工 公告编号:临 2025-022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重工”)提供 31,950 万元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机械”)提供 6,000 万元财务资助,向控股子公司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电”)提供 5,500 万元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华电(巴彦淖尔)新能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新能源高端装备”)提供 3,000 万元财务资助,期限为一年,资金使用费率参考同期市场 LPR 利率下浮46 个基点。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024 年,公司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委托贷
款方式分两笔向曹妃甸重工提供财务资助 7,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项财务资助余额为 2,000 万元,将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到期。通过信托贷款方式分八笔向曹妃甸重工提供财务资助24,950
万元,其中第一笔为 1,050 万元,将于 2025 年 7 月 19 日到期;第二
笔为 3,000 万元,将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到期;第三笔为 3,000 万元,
将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到期;第四笔为 3,000 万元,将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到期;第五笔为 2,950 万元,将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到期;
第六笔为 5,000 万元,将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到期;第七笔为 4,000
万元,将于 2025 年 11 月 22 日到期;第八笔为 2,950 万元,将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到期。目前,曹妃甸重工为维持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较大,预计在归还上述到期财务资助后将出现流动资金缺口。考虑到曹妃甸重工在银行贷款难度大、耗时长、成本高等实际情况,为缓解其资金压力,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公司拟在前述26,950 万元财务资助到期后,以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方式继续为其提供 26,950 万元财务资助,期限一年;另外,以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方式向曹妃甸重工提供 5,000 万元财务资助,期限一年。资金使用费率参考同期市场 LPR 利率下浮 46 个基点。
2024 年,公司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委托贷
款方式向重工机械提供财务资助 4,000 万元,将于 2025 年 6 月 6 日
到期。通过信托贷款方式向重工机械提供财务资助 2,000 万元,将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到期。重工机械正处在转型升级发展的关键时期,
其经营范围不断扩大,且有资本性支出计划。为满足重工机械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缓解其资金压力,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公司拟在前述 6,000 万元财务资助到期后,以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方式继续向其提供 6,000 万元财务资助,期限一年。资金使用费率参考同期市场 LPR 利率下浮 46 个基点。
2024 年,公司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信托贷
款方式分两笔向河南华电提供财务资助 5,500 万元,其中第一笔
1,500 万元将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到期,第二笔 4,000 万元将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到期。2025 年,河南华电预计在归还上述到期财务资
助后将出现流动资金缺口。为缓解河南华电资金压力,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公司拟在前述 5,500 万元财务资助到期后,以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方式继续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限一年。资金使用费率参考同期市场 LPR 利率下浮 46 个基点。河南华电的股东郑州金源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协调其母公司河南汇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本次财务资助向公司提供担保。
2024 年,公司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向华电新能源高端装备提供财务资助 3,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项委托贷款余额为 1,500 万元,将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到期。随着执行项目规模不断增大,华电新能源高端装备的流动资金存在缺口。为缓解华电新能源高端装备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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