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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21:32:35 股吧网页版
华电科工:关于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渠道产品及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科工 公告编号:临 2025-021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

《金融渠道产品及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2025年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信托”)签署《金融渠道产品及服务协议》,华鑫信托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信托业务服务,年度交易上限为14.00亿元,收费总金额上限为70.00万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本次与华鑫信托签署《金融渠道产品及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彭刚平、刁培滨、樊春艳、王燕云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过去 12 个月内,华鑫信托接受公司委托成立资产服务信托
3.245亿元,财产信托3.245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与其他关联方开展信托业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降低金融交易成本费用,公司拟在 2025年与华鑫信托签署《金融渠道产品及服务协议》,由华鑫信托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信托业务服务,年度交易上限为 14.00 亿元,收费总金额上限为 70.00 万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6年 6 月 30 日止。由于华鑫信托与公司均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间接控股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华鑫信托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渠道产品及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彭刚平、刁培滨、樊春艳、王燕云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过去 12 个月内,华鑫信托接受公司委托成立资产服务信托 3.245
亿元,财产信托 3.245 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与其他关联方开展信托业务。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华鑫信托为华电集团间接控股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935256543

成立时间:1984 年 6 月 1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华里 16 号院 2 号楼 102、202、302


注册资本:739,511.86363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勇

主要股东: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华鑫信托76.24796%的股权,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有华鑫信托23.75204%的股权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资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华鑫信托资产总额 240.95 亿元,净资
产 176.22 亿元。2024 年度,华鑫信托实现营业收入 31.26 亿元,实
现净利润 18.30 亿元。

除《金融渠道产品及服务协议》所涉及的业务范围外,华鑫信托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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