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收购股权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吉鑫科技”)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发送的《关于江苏 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股权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5】3802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经公司认真研究、核实,现就《工作函》中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公告显示,标的资产新能轴承以资产基础法评估,全部股权的评估价 值较净资产账面价值增值 3.05 亿元,增值率 272%,主要系一项长期股权投资 增值 3.29 亿元。请公司:(1)梳理标的资产新能轴承的历史沿革、股权结构 及变动原因,并结合新能轴承历史交易价格的确认和变动情况,说明本次交易 价格与历史定价相比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如有,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2) 核实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近五年是否发生交易和资金往来,如有,请逐笔列示 交易时间、内容、金额、应收预付情况;(3)补充披露标的资产长期股权投 资的评估方法、依据、假设及关键参数,说明估值溢价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并与同行业相关案例对比;(4)说明本次交易定价与评估价值是否存在差异 及合理性分析。
回复:
(一)梳理标的资产新能轴承的历史沿革、股权结构及变动原因,并结合 新能轴承历史交易价格的确认和变动情况,说明本次交易价格与历史定价相比 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如有,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1、新能轴承的历史沿革、股权结构及变动原因
(1)2008 年 12 月设立
2008 年,在经过市场调研、客户调研后,公司决定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阴嘉鑫风电轴承有限公司(标的公司新能轴承前身,
以下简称“嘉鑫轴承”),拟从事风力发电变桨轴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08 年 12 月 31 日,嘉鑫轴承设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100.00
(2)2010 年重组引入合作方合资(第一次增资,第一、二、三次股权变更)
考虑到变桨轴承属新产品,公司独立开发可能存在较大的技术风险。为加快技术开发进度,避免长期投入所带来的资金压力和技 术风险,并尽快推出成熟产品,公司经充分论证,拟选择具有变桨轴承专业研发、生产能力的洛阳新能轴承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新能”)合作,通过合资方式共同开发变桨轴承。与嘉鑫轴承合作前,洛阳新能股东为蒋耀忠、周凯、吴文胜等 9 名自然人股 东(共计持有 91.6%的股份)和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8.4%的股份),其中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财务投资人。
2010 年 5 月 12 日,公司、嘉鑫轴承、洛阳新能、洛阳新能 9 名自然人股东、洛阳市辉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辉
煌”)、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林”)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书》,该协议约定,洛阳新能 9 名自然人股东 及上海景林作为洛阳新能股东,以持有的洛阳新能 100%股权对嘉鑫轴承增资;吉鑫科技以货币资金及非货币资产对嘉鑫轴承进行增 资。各方以股权或非货币资产的评估价格增资入股,考虑合作各方分别在市场和资金、技术和生产等方面的相对优势,《合作框架协
议》约定增资后嘉鑫轴承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洛阳新能 9 名自然人股东合计出资比例为 55.876%,吉鑫科技出资比例为 39%,上海景
林出资比例为 5.124%;洛阳新能 9 名自然人股东尽快在江阴设立全资控股公司无锡纵盟,并将其合计持有的嘉鑫轴承 55.876%的出资转让给无锡纵盟;洛阳新能 9 名自然人股东、上海景林从自身角度出发,在不改变吉鑫科技对嘉鑫轴承出资比例的前提下,与洛阳辉煌进行后续股权调整,经过相关调整后,嘉鑫轴承的股东出资比例拟调整为:吉鑫科技出资比例为 39%,洛阳辉煌出资比例为 17.5%,无锡纵盟 40.7%,上海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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