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7 21:57:24 股吧网页版
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8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或“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兴华所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兴华所资质条件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兴华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人员信息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3.业务规模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2,98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2,048.3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7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97.76万元。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所属制造业行业中审计上市公司客户104家。
二、中兴华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中兴华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中兴华所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了核查。

中兴华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在执行审计的过程中,运用职业判断,保持职业怀疑,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中兴华所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且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