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世璋先
生、陈莹女士、陆文龙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履历、专业背景如下:
陆文龙先生:中国国籍,195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南京工程学院教授,优秀骨干教师,先进科技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曾任江苏省机械工程学会铸造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长三角压铸业联盟轮值主席,中国铸造协会压铸分会副秘书长;现任江苏省铸造学会理事长,江苏省科协科技智库专家,江苏省首席科技传播专家,江苏省科协农村技术服务中心乡村振兴专家,江苏省产品质量鉴定专家,江苏大学校友铸造产业联盟顾问,江苏省机械行业高级专家委员会委员,长三角铸造产业创新发展联盟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国铸造协会理事、专家,《中国铸造装备与技术》杂志社编委会委员。2020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和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者公司的附属企业任职;
2、本人和本人的直系亲属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
任职,也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3、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公司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
在与公司或公司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
理人员;
综上,本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认定的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及履职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会议,1 次年度股东大会,2 次临时股东
大会。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召开之前,本人仔细审
阅相关材料,在公司的有效支持和配合下,认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获取充分信息,为会议决策做出必要的准备。会议中,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
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董事 任职 会情况
姓名 情况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陆文龙 现任 4 4 4 0 0 否 3
(二)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人分别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相应职务。2024 年
度,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会议。作为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均按时参加了相关会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责任与义务,就审议事项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
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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